前言:香港专利,大陆专利,专利申请,
香港短期专利和香港外观设计专利与大陆专利正常的不同?
香港的短期专利制度是香港独自的制度,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其保护对象
包括方法。有效期限为 4 年,届满前可续展 4 年。香港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也为香港独自的制度。有效
期限为 5 年,但可以连续续展 5 次,每次 5 年,zui长不超过 25 年。
短期专利是申请人直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专利注册处提出而获得批准的专利。短期专利的审
批程序规定,短期专利申请只要经过一次形式审查和办理一次注册手续。
短期专利不同于我国现有的实用新型专利,它保护的发明主题的范围与标准专利没有区别,与我国发明
专利大体相当,即既可以保护产品发明,也可以保护方法发明,甚至还可以保护涉及微生物的发明。
申请短期专利时,可以要求一项或多项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zui长期限为 12 个月。
申请人在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提出的或为进入这些国家提出的在先专利申请,或其他
保护的申请,均可作为要求短期专利优先权的基础。
一项短期专利申请只允许提出一项独立权利要求,也允许提出分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