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3年下半年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的通知
部门: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一)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申报书
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cyfw.lg.gov.cn)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栏目进入申报。上传申报资料后,请等待线上审核终审信息。
申报单位收到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已通过线上终审”的信息后,即可在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书。请申报单位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按顺序胶装成册,封面加盖公章,盖骑缝章,准备一式一份。
(二)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300)注册、登录;进入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配套扶持(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申报页面在线办理申请,上传并提交带水印的申报书,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
(三)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单位在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8月18日—9月15日(星期五下午6点)(该时间为申报单位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线上申请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8月18日—9月19日(星期二下午6点)(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务必留意广东政务平台系统状态,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三、扶持范围和标准
(一)扶持范围
对近两年(含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开始截至申报日期)获得科创、发改、工信部门认定(事后扶持类)、或通过项目整体验收(事前扶持类)的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含上述guojiaji创新平台分支机构)。
(二)扶持标准
按不超过市级主管部门资助金额的50%,一次性给予配套补助。其中,guojiaji最高3000万元,省、市级最高500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区级配套扶持或区级创新平台认定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补助。
(三)审核方式
核准制。以上级认定名单或验收文件及市级拨款经费到账凭证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制作详细申报清单,如申报金额与发票、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在清单中说明并将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按清单顺序整理好,确认在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
(二)申报前,项目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及申报指南,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四)申报时间(8月18日-9月15日)指申报单位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填报申请材料的时间,不含后续的修改以及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五)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单位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8月18日